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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寫借條該注意的事項

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款項,債權人爲保障自身債權的實現,必然涉及借條的書寫。那麼,借條一般包括哪些內容呢?債權人在寫借條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本站爲您解答。

個人寫借條該注意的事項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爲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

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爲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

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

比如:因爲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爲,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

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爲,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

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綜上,一份好的借條應該把當事人雙方權責約定清楚,同時,債權人同債務人在簽訂借條過程中,需特別注意雙方應當面在借條上簽字,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如當事書寫借條確有困難,也可委託律師代爲書寫。

標籤: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