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醫療機構有哪些,審查標準是什麼?
有很多地方,都會有一些定點的機構,比如定點醫療機構。這些機構都是經過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審查,並且與醫療保險機構簽署過協議,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接下來我們將要介紹的內容包括簡介、機構類型、機構資格及審查、機構管理等情況。
一、機構類型
1、綜合性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專科醫院;
2、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婦幼保健院(所);
3、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
4、診所、中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
5、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設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7、對社會服務的軍隊醫療機構。
二、機構資格及審查標準
1、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符合醫療機構評審標準;
3、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品種備藥率達到標準,即三級綜合性醫療機構備藥率西藥達到80%以上、中成藥達到60%以上;二級綜合性醫療機構備藥率西藥達到70%以上、中成藥達到50%以上;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備藥率西藥達到60%以上、中成藥達到40%以上;
4、專科醫療機構備藥率達到50%以上;
5、遵守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近一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6、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並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7、嚴格執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
8、建立健全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專(兼)職管理人員,並建立與勞動保障部門相配套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三、審查
地方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查、確定和監督管理。
四、機構申請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購置價格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醫療儀器設備清單;上一年度業務收支情況和門診、住院診療服務量,以及可承擔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能力的有關材料;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的證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瞭解完相應的情況,對這些定點醫療機構,大家應該有了初步的瞭解。而這些機構也不是毫無管束的,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違反了有關的規定,將吊銷機構的營業執照,嚴重的將被按照規定處罰。像這樣的機構有很多,如果不嚴格對待,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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