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哪年之前視同繳費
醫療事故賠償6.05K
律師解析: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由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的職工,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
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外業職工在1993年12月31日以前連續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
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連續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
城區街道所屬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聯繫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
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
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外業職工在1993年12月31日以前連續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
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連續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
城區街道所屬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聯繫工作年限視爲繳費年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
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
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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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執行治療活動中如果對患者造成了損害,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除了有刑事責任外,還有行政責任。醫務人員承擔的行政責任有哪些?請看本站小編爲您帶來的講解。醫務人員的行政責任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