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的含義是什麼
第一審是指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在我國,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普通的第一審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進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別管轄不同程度的第一審案件,如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
其中,對於性質越嚴重、問題越複雜、影響越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擔當管轄任務的法院級別越高。
另外,第一審所作出的判決在一般情況下不是終審,可以提起上訴,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不得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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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案底的人如何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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