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內非濟南能不能在濟南辦理出入境證件
根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爲流動人口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操作辦法,山東省內戶籍人員在濟南就業、就學、居住的(含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可以在濟南辦理出入境證件。
除正常提交材料外,就業人員需提交在濟南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或一年以上的營業執照;16週歲以上的就學人員提供教育部認可的高中以上全日制學校的在學證明;
居住的提供房產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6個月(含)以上的居住證或暫住證;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提交登記備案單位出具的在濟工作一年以上的證明。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爲流動人口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操作辦法》,山東省內戶籍人員在濟南就業、就學、居住的(含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可以在濟南辦理出入境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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