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有沒有傳票
行政許可3.31W
民事糾紛有傳票,必須出庭的當事人沒有出庭的,法院可以向當事人發出傳票,而這種強制措施適用民事訴訟的一審和二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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