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資格證怎麼辦理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五條
-
撤回行政許可申請行政補償的期限是多久?
一、撤回行政許可申請行政補償的期限是多久?請求人請求國家補償的時效爲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行政補償不同於行政賠償。行政賠償是因爲違法行政行爲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所給予的賠償...
-
對行政許可申請未予答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
一、對行政許可申請未予答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對行政許可申請未予答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的時候應該根據《行政複議法中》的規定向有權的行政複議機關申請,當然如果不申請行政複議之間申請行政訴訟的話也是可以的,具體看案件的情況,不同的案件...
-
對行政許可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規定是什麼?
一、對行政許可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規定是什麼?對行政許可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規定是:對複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再向複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制度,當事人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
-
撤銷採礦權行政許可是否給予補償?
一、撤銷採礦權行政許可是否給予補償?撤銷採礦權行政許可可以給予相應的補償。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