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決定期限20日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律對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有什麼規定
(一)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l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依照《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採取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45日;45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5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依法應當先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後報上級行政機關決定的行政許可,下級行政機關應當自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貼標籤、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五)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鑑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節規定的期限內。行政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
-
撤銷行政許可申請郵寄可以嗎
一、撤銷行政許可申請郵寄可以嗎撤銷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透過郵寄的方式,因爲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透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除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申請的外,不必都親自前往行政機關...
-
不屬於行政許可範圍的有哪些情形
一、不屬於行政許可範圍的有哪些情形?不能申請行政許可的事項:①行政機關確認民事財產權利和民事關係的登記,如產權登記、抵押登記、特定身份登記等。②行政機關以出資人的身份對國有資產處置事項的審批,這類審批行爲不具有行政許可的性質。③有關行政機關對其他機...
-
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擁有行政許可權嗎?
一、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擁有行政許可權嗎?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不擁有行政許可權,從性質、功能和適用條件的角度,行政許可分爲五類:普通許可、特許、認可、覈准、登記。1、特許是行政機關代表國家向被許可人授予某種權力或者對有限資源進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
-
參加行政複議聽證會申請是必須的嗎?
一、參加行政複議聽證會申請是必須的嗎?不是必須的,行政複議可以聽證,聽證並不是行政複議的必需程序,行政複議法也沒有對聽證作出規定,行政複議採取書面審查的原則,必要時可以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複議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