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規定有哪些?
一、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的規定有哪些?
行政機關作出的下列行爲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
1、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依照有關法律、規的規定提出申訴;行政機關對其所屬的人員或基於內部行政管理關係作出的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人事處理,應當認定爲前款規定的“其他人事處理決定”;
2、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民事糾紛作出的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有關雙方當事人民事權利義務的行爲,應當認定爲前款規定的“其他處理”;
3、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爲;
4、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對象發佈的能反覆適用的規定;
5、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爲;
6、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爲提起申訴的重複處理行爲;
7、行政機關對落實私房政策等歷史遺留問題作出的處理;
8、其他不符合規定的行爲。
二、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請
1、可申請的條件。
(1)申請人是認爲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
(5)相應行政複議申請屬於受理行政複議機關管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可申請的期限。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3、申請的方式。
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採取書面形式申請的主要是填寫行政複議申請書,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會當場記錄申請人相關資訊,申請人可以不必擔心。
(二)受理
1、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會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將以書面告知申請人;
2、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他們會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三)審理
在具體審理複議案件中,以有關機關的通知爲準,按時參加複議,積極配合調查
(四)決定
一般情況下,行政複議機關會在自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60日的除外。
綜上所述,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以及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等行爲,不屬於行政複議的法定允許範圍,行政複議機關可以不予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如果仍舊存在爭議的認定傷害到自身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
-
違反法律的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違反法律的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爲三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爲一年。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
-
什麼是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
一、侵權行爲的一般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對侵權行爲同樣運用。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爲3年,超過這一期限,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利益的權利。《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愛到損害...
-
行政處罰最長有幾年,行政處罰可以調解嗎
一、行政處罰最長有幾年對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合併執行拘留的最長期限,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草案曾規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天。但當時有意見認爲,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不同於犯罪,對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是以教育...
-
道路客執行政許可範圍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道路客執行政許可範圍的申請流程是什麼?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範圍的辦理流程是:申請、審查(覈實)、頒發許可證明三個步驟。一般認爲,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透過頒發許可證或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特定的行政相對方從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