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再申請複議嗎?
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自知道或應該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60日內提出,如果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已過,但沒超過三個月(自知道或應該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三個月),可以向法院起訴。
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爲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爲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爲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複議超過了申請時效的,如果複議機關受理了申請的就有效,不受理的就無效,如果複議機關不受理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利益。行政複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爲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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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一、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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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答覆期是多長時間呢
律師解析:行政複議的答覆期最長爲十日。根據《行政複議法》的有關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後,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覆,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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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請人違背行政複議法規定不提出書面答覆的如何處罰
一、被申請人違背行政複議法規定不提出書面答覆的如何處罰?被申請人違反行政複議法規定,不提出書面答覆或者不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或者阻撓、變相阻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行政複議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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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立案要通知被立案人嗎
律師解析:工商局針對某一案件進行立案調查,應該不需要通知被調查對象。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有義務配合工商部門的調查。立案,只是案件辦理過程中的一個法律程序,需要當事人簽收的有下達的責令改正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或聽證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