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傳喚審查起訴階段的任務是什麼
一、檢察院傳喚審查起訴階段的任務是什麼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在偵查活動與審查活動相分離並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審查起訴在公訴程序中是一個重要的環節。我國刑事訴訟法十分重視這一環節,對審查起訴的內容、方法、時限等,都做了具體規定。由檢察人員認爲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而延期審理的,檢察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這就是說,由檢察人員提出延期審理的案件,在延期審理前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審理歸於消滅。人民檢察院在法律規定的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恢復審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審判該案的期限應重新計算,即在一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二、法院審判程序是怎樣的?
法院在收到並審查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後,除涉及國家祕密或個人隱私的案件,一般會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審理後,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判決宣告後,如被告人和檢察院不提出上訴或抗訴,則該判決在10日後生效並交付執行。被告人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在10日內以口頭或書狀形式提出上訴。檢察院不服判決可以提起抗訴。
二審法院接到上訴或抗訴後,可能開庭審理,也可能只是進行書面審理。其如果認爲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的,維持原判;認爲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正確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撤消原判,直接改判;原審法院審判過程中違反程序的,撤消原判,發回重審。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程序到此終結。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會將嫌疑人移送到檢察院,而檢察院在拿到一起案件之後會先進行審查,確定是否有充分的證據去證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如果不符合起訴條件的那麼會退回要求進行補充偵查,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會提起公訴。
-
犯詐騙罪辯護詞怎樣寫
律師解析: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說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瞭辯...
-
被告證據不足的案子咋辦
律師解析:1、可以委託律師審覈現有的證據並在律師的幫助相應補充證據;2、你可以在立案後直接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據;3、涉及刑事案件的,可以委託律師向公安機關調取你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電話及證據;如果公安機關不予以立案的,你還可以請求檢察院行使法律監督職責。...
-
詐騙罪一般調查多久
律師解答:時間一般不定。律師解析:詐騙案件的偵查期限沒有限制,逮捕嫌疑人後的偵查羈押期限有限制。被認定爲詐騙立案後的破案時間不能確定,由於詐騙的隱祕性、複雜性,給警察偵破此類案件帶來很大的難度,少則幾天,多則十幾年甚至不能破案。關鍵要看警方能不能掌握更多...
-
詐騙罪筆錄怎麼取
律師解答:警察收集。律師解析:筆錄收集需注意:1、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2、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