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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時效己過的刑事案件如何處理?

追訴時效己過的刑事案件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爲5年。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爲10年。法律依據:《刑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