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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立案偵查需要多長時間

涉嫌犯罪立案偵查需要多長時間
律師解答:不得超過二個月。律師解析:行爲人涉嫌犯罪的,對其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如果是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重大複雜案件,在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