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提供個人資訊構成犯罪嗎?
一、侵犯公民提供個人資訊構成犯罪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具體行爲包括哪些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
3、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侵犯公民資訊罪情節嚴重有哪些?
1、利用出售、提供、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實踐中,有些行爲人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是爲了拓展公司業務或是個人人脈,有些行爲人則是爲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主觀惡性差異較大。對於爲了實施違法犯罪目的而獲取、使用公民個人資訊的,應當屬於情節嚴重。
2、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資訊對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其中包括造成公民嚴重精神損害或者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擾亂公民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應當認定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造成了嚴重後果,應確定爲情節嚴重。當然,並非只有犯罪後果實際發生才構成情節嚴重,可以結合犯罪結果的發生與否,或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所面臨的風險大小來確定是否屬於情節嚴重。
3、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手段惡劣的。有的行爲人爲了達到出售或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目的,往往會額外實施一些輔助行爲;有些行爲人則是組織化、規模化或者用惡劣手段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4、利用所掌握的公民個人資訊從中獲利數額較大的。即行爲人出售公民個人資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相關犯罪立案標準綜合確定,
5、其他應當認定爲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雖未達到以上標準,但綜合考量案件的全部情況,有兩個以上情節接近以上標準,或者有一個情節接近以上標準,同時具有其他從重情節的,也應當認定爲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是違法犯罪活動,情節嚴重的會觸犯《刑法》,對構成這類犯罪的當事人,量刑有兩個檔次,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分別對應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資訊的,尤其是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個人資訊不要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或者是竊取,此時也是需要多加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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