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電力設備,並不是單純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電力情況,比如電燈泡、電視機、電冰箱等等與電相關的家電。電力設備主要分爲以發電設備、供電設備。這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有些因爲使用不當而過失損壞電力設備,那麼,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構成要件是怎樣的呢?小編爲你解答。
一、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這是該罪區別於其他過失犯罪的顯著特徵。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的犯罪對象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對象,即電力設備,包括供電設備、發電設備和變電設備等。而且,本罪的犯罪對象即電力設備必須是處於正在使用中的電力設備。也就是說,過失損壞的如果不是正在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如庫存的、廢棄的、正在生產中的或修理中的電力設備,則不成立該罪。如某村村民甲燒荒種玉米時,不慎將本村一臺因報廢而長年丟棄在外的變壓器焚燬。此事件中,甲過失焚燬的變壓器是報廢並且長年丟棄在外的變壓器,而非正在使用中的變壓器,焚燬這一變壓器並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不構成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構成
2、客觀要件
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該罪在客觀方面具有以下特徵:
(一)行爲人必須有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爲,即行爲人由於自己的行爲不慎,損壞了電力設備。
二、什麼是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是指由於過失而引起電力設備遭受損壞,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不同於破壞電力設施罪,該罪在主觀上是由過失造成,而不是出於故意破壞。行爲人造成的嚴重後果是使正在使用的電力設備失去良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造成人、財、物嚴重損失的結果。構成該罪主體的是年滿十六週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專業技術人員和直接操作人員也能構成該罪。刑法規定,犯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之後怎麼處罰?
依本條第2款規定,犯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行爲在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本法以情節輕重爲標準,將該罪的法定刑分爲兩個量刑檔次。第一量刑檔次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基本量刑檔次。司法實踐中,如果行爲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之一的,則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基本量刑檔次內給犯罪行爲人裁量刑罰。
本罪第二個量刑檔次是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說,在行爲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前提下,如果綜合考察分析犯罪行爲人主客觀方面的情況,屬於情節較輕的,則應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至於何爲情節較輕,則應考察行爲人主客觀方面的各種事實情況予以綜合認定,切不可只憑一個方面的情況單獨認定。從司法實踐來看,這些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有:
1、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
2、行爲人犯罪前的一貫表現;
3、行爲人的罪過形式(是過於自信的過失,還是疏忽大意的過失);
4、犯罪客觀方面的情節,如犯罪所造成的具體損害情況、犯罪方法和犯罪的時間、地點、對象等;
5、行爲人犯罪後的態度等。
綜上,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犯罪構成的客體是關乎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某些人的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主要破壞的是我國的供電設備、發電設備和變電設備等。對於情節較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於情節嚴重者,法律第一量刑檔次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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