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從犯和從犯是一樣的嗎?
一、脅從犯和從犯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爲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爲。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犯罪後的幫助行爲,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國外學者也有稱從犯爲幫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實施犯罪前後或行爲中,幫助實施犯罪的人。
二、《刑法》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 【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對於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或者脅從犯,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涉案情節後果來進行判決處理的,特別是對於犯罪分子根據實際的違法事實來實施犯罪活動的,可以由法院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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