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了打人會觸犯什麼罪?
一、喝醉了打人會觸犯什麼罪?
既然是打人那麼就要看打人造成的什麼後果,如果將別人打成輕傷那麼就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打人沒有造成輕傷的結果很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來進行治安處罰,如果危害結果大、情節比較嚴重還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二、喝醉了打人和沒喝醉打人有什麼區別?
其實是沒有區別的,在打人的時候你對造成的危害結果是故意的,至少是放任的。那麼你就應該承擔自己造成的危害結果。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醉酒的人和沒喝醉的人如果打了人都是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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