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非法集資舉報需要怎樣辦理
非法集資對我國的經濟市場和社會安定造成了一定的威脅,主要是這類違法活動以騙取我國人民的相關金錢爲目的,對當事人的經濟財產和人身權益都構成了威脅。那長春非法集資舉報需要怎樣辦理呢,下面小編就爲你進行詳細的回答。
一、如果同時滿足下列四個條件,
即構成了非法集資。舉報非法集資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分局或公安縣局的經偵科受理。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衆,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爲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僞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二、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建議報警: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進行集資詐騙,
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特別巨大”。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爲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四、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五、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四十九條、《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這類行爲需要向公安機關進行相應的舉報,當事人根據具體的案情情節,向公安機關說明。我國的公安機關對這類違法案件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解決,維護我國社會的安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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