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操縱證券市場罪既遂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一、刑法對操縱證券市場罪既遂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刑法對操縱證券市場罪既遂的定罪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爲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本罪的犯罪特徵
(一)犯罪的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爲目的。
(二)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爲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三)犯罪主體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單位亦能成爲本罪主體。
(四)犯罪的客體
本罪侵害了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對於操縱證券市場罪的具體定罪量刑情況,是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三種情節來進行判決處理的,特別是涉及到情節一般、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是需要區分不同的犯罪事實來埋認定的,具體情況由法院進行判決。
-
競合犯和吸收犯的區別包括什麼?
1、數行爲觸犯的罪名的性質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行爲觸犯多個罪名,行爲所觸犯的數個罪名均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爲,即行爲所觸犯的各犯罪構成之間應無重合之關係。牽連犯的數行爲觸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質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數行爲觸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質相同的...
-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
-
玩怱職守罪有沒有追訴時效
有追訴時效。犯罪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
-
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
一、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入室盜竊和盜竊是有區別的。入室盜竊是盜竊的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爲,但是入室盜竊也構成盜竊罪。入室盜竊屬於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爲,那麼一律認定爲盜竊罪,所以是並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