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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一、刑事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刑事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刑事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既遂的量刑處罰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六條 僞造或者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我國實行改革,建立以增值稅爲主體的流轉稅制度,是深化改革、促進競爭、公平稅負和保障國家稅收的需要。鑑於增值稅專用發票關係稅制改革的成敗,所以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嚴格管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製;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製,禁止私自印製、僞造、變造發票。”可見,僞造或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就是違反了發票管理法規,干擾了稅制改革。 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犯罪對象爲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專用品和發票監製章。發票防僞專用品,是指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用於發票防僞的專用物品,屬國家專控商品,包括髮票底紋版,專用紙張,有色、無色熒光專用油墨等其他專用品。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僞專用品和發票監製章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機組成部分。

2、客觀要件

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在客觀方而表現爲僞造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行爲方式。

3、主體要件

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也可以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單位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由於本條沒有規定行爲人主觀上必須具備一定目的,因此,只要行爲人故意實施了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則不論是何種動機和目的,也不論其是否營利,均應構成僞造、出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如果行爲人確實是爲了顯示自己的技巧或爲了自我欣賞或收藏而僞造極少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視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況而不認爲是犯罪。

設立公司的目的,一般是爲了營利,而公司若是在經營的過程之中獲得了經濟利益,該公司則需要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對於此類公司來說,不得因爲想要減少增值稅的支付金額,就實施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