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劣藥罪定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銷售劣藥罪定刑標準是怎樣的?
銷售劣藥罪定刑標準具體如下: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藥的藥品。
第一百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銷售劣藥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人殘疾或者其他嚴重後遺症,或因服用劣藥延誤治療,致使病情加劇而引起危害、死亡等嚴重後果。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故意的內容分爲兩部分:
(1)行爲人明知其生產或銷售的是劣藥而且其生產或銷售劣藥的行爲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結果;
(2)行爲人對上述危害結果的發生採取放任的心理態度,即本罪只能由間接故意構成。如果行爲人對嚴重危害的結果採取積極追求的態度,構成其他更爲嚴重的犯罪。
從司法實踐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爲目的,所以無論出自何種目的,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具有生產藥品資格的單位,爲了降低生產成本,可能會將本單位意外生產出來的劣藥也售賣出去。但是此種銷售行爲是違法的,故此種故意將劣藥銷售出去的行爲被發現之後,實施銷售行爲的人,有可能會需要承擔行政、刑事等的責任。
-
犯罪中止有罪嗎
犯罪中止是會構成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爲。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
-
醉駕、酒駕處罰是什麼罪名?
一、醉駕、酒駕處罰是什麼罪名?屬於危險駕駛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醉酒駕駛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爲屬於醉酒駕車。處拘役,並處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醉駕駕駛人在被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吊銷駕駛證後五年內,不得再重新取...
-
工廠集資合法嗎
看具體情況定。如果集資是透過正規渠道就合法。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
-
刑法關於未成年犯罪有什麼規定?
一、刑法關於未成年犯罪處罰有什麼規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