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惡劣情節如何認定的?
一、遺棄罪惡劣情節如何認定的?
遺棄行爲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落,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爲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爲的等等。”
《刑法》對遺棄罪進行了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見,遺棄行爲並不一定構成遺棄罪,只有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構成該罪。
同時,遺棄行爲情節不惡劣,並不意味着不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5條規定,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應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二、遺棄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遺棄行爲往往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爲輿論所不齒,也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同遺棄的犯罪行爲作鬥爭,有助於形成一個少有所養、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於保護婦女、特別是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這種條件的人,纔可能成爲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係,也就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爲累贅而遺棄;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爲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爲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總之,遺棄者都是出於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棄罪就是屬於自己負有贍養或撫養的義務,而選擇不履行自己的責任所實施的犯罪行爲,對於此行爲發生之後只要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是重傷以及被迫自殺的話,那麼就會加重當事人的刑法,情節嚴重者一般是可以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非法經營會構成犯罪嗎
非法經營是否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爲,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法律依據:《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
-
孕婦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歷來我國《刑法》中孕婦犯罪都是給予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但這是不是意味着孕婦犯罪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呢?顯然不是這樣的,那到底要是出現孕婦犯罪的情況,此時應該怎麼處理?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做詳細解答。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懷孕並不是免死金牌!孕婦犯罪也需要承擔相應...
-
在我國關於非法集資代辦員怎麼辦
爲了能夠讓我國的市場經濟保持當前持續健康的發展狀態,所以經一系列調控措施的出臺以後有部分行業的資金是屬於比較吃緊的狀態。但是,相應資金鍊的斷裂也不應該成爲企業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正當藉口的。其中,大多數非法集資案件當中都有代辦員,對人們所關注的非法...
-
競合犯和吸收犯的區別包括什麼?
1、數行爲觸犯的罪名的性質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行爲觸犯多個罪名,行爲所觸犯的數個罪名均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爲,即行爲所觸犯的各犯罪構成之間應無重合之關係。牽連犯的數行爲觸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質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數行爲觸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質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