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詐騙多少錢立案
我們發現現實中有些時候對詐騙行爲是定罪處罰了的,但有些時候卻不予立案。小編了解了一下,那些不予立案的詐騙案件,往往是因爲詐騙的數額沒有達到當地規定的立案標準,因此纔會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那究竟詐騙多少錢立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是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詐騙多少錢立案
北京市根據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聯合發佈的在1998年7月實施《北京市關於盜竊罪、詐騙罪、侵佔罪、搶劫罪等八種侵犯財產犯罪的數額標準》,關於八種侵犯財產的檔案中規定:關於詐騙罪犯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準,數額較大爲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爲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爲二十萬元以上。並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犯罪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犯罪的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詐騙罪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量刑。
河南省河南省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對於詐騙犯罪,我們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上海市上海市詐騙罪的立案標準: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對上海市認定詐騙犯罪具體數額標準作如下規定:一、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並有詐騙前科或引起自殺、重傷、死亡等嚴重後果的,也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二、本《意見》下發之前已經受理的詐騙案件中,對個人詐騙數額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單位詐騙在5萬元以上滿10萬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經逮捕並審查起訴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
三、詐騙罪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這方面的規定都是不太一樣的。這是爲什麼呢?雖然最高法、最高檢對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作出了規定,但這僅僅是規定了一個數額範圍,由於我國各個地區經濟發展的情況不同,因此也就允許各地結合自身情況確定詐騙罪的實際立案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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