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肇事批捕後的偵查期限是多長時間?

交通肇事批捕後的偵查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交通肇事批捕後的偵查期限是多長時間?

偵查期限在三個月左右,但如果訴訟案件的犯罪事實比較複雜的,且在三個月內無法處理的,可以申請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的時間,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應當向上級司法機關提出申請處理。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爲2個月,但是案情複雜,經過批准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爲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是檢察院認爲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時間爲1個月,可以補充偵查兩次。因此,批准逮捕後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複雜延長的話就說不準了,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

二、什麼情況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批捕後的偵查期限是三個月,出現交通事故後,不及時報警還駕車逃跑的,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爲,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事故發生後將傷者送到醫院,未報案就離開醫院,給傷者留下假的姓名和聯繫方式離開醫院的,也屬於交通肇事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