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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涉嫌盜竊罪什麼時候放人

被拘留涉嫌盜竊罪什麼時候放人

一、被拘留涉嫌盜竊罪什麼時候放人

涉嫌盜竊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會拘留完就放人的,還要判刑。

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與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盜竊罪與侵佔罪的區別可能是犯罪對象不同、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時間不同等。

1、犯罪對象不同

侵佔罪的對象僅限於行爲人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行爲人在實施侵佔行爲之前,已經持有他人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僅限於他人持有之動產。行爲人在實施盜竊行爲之前,尚未持有他人財物。即侵佔罪的對象是“自己持有的他人之物”,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持有的他人之物”。

2、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

侵佔罪非法佔有財物時,被佔有的財物已在行爲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爲人只要採取欺騙、抵賴等手段使持有變爲非法佔有。侵佔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祕密的,也可以是公開的或半公開的;而盜竊罪在非法取得財物之前,財物並不在自己實際控制之下,行爲人須透過祕密竊取的手段才能實現非法佔有。構成侵佔罪,除數額較大外,還要求具有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這一情節;而盜竊罪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只要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如多次盜竊,即使未達到數額較大也可構成犯罪。即使在盜竊他人財物之後,又退還他人的,也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3、犯罪故意形成的時間不同

侵佔罪既然是將自己已經持有的他人之物轉爲己有,其犯罪故意多產生於持有他人財產之後,特殊情況下,也可能形成於持有他人財物之時;而盜竊罪是將自己沒有持有和控制的他人財物轉歸己有,其犯罪故意只能產生於持有、控制他人財物之前。

三、盜竊案件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盜竊案件的立案標準是盜竊公私財物一千元以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爲數額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

四、盜竊案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候審

盜竊案批捕後還可以取保候審,但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涉嫌盜竊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有證據證明具有犯罪事實,就會依法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一般數額較大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檢視了上文盜竊罪什麼時候放人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的律師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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