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死亡怎麼懲罰?

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死亡怎麼懲罰?

一、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死亡怎麼懲罰?

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死亡應當是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尋釁滋事致人死亡在法律上就不按照尋釁滋事罪處罰了。因爲尋釁滋事是一個行爲,出現死亡是一個嚴重後果,會按照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致死進行處罰

司法實踐中對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如何適用法律,有不同的認識。小編認爲,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死亡亦應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作處罰。

二、尋釁滋事罪規定內容是什麼?

1、從主觀方面看:尋釁滋事的法定情形之一,即表現爲隨意毆打他人。毆打他人形式上也是一種傷害行爲,但與故意傷害中的傷害行爲是有本質區別的。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爲人動機在於發泄或滿足其不良情緒,其特點表現爲在毆打他人的起因上、對象上、手段上均具有相當的隨意性。並未要致人傷害的直接故意,而故意傷害的行爲人一般則有直接明確的傷害故意,傷害的起因、對象一般具有特定性,故兩罪的主觀故意的內容是不同。而在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下,行爲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已從一般的發泄,轉化爲致人傷亡且往往是對傷亡的後果具有明顯的放任。所以出現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而致人傷亡的,主觀故意符合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的犯罪故意。

2、從客觀方面看: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或死亡的,與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在傷害性質和後果上並無區別。而尋釁滋事結果的僅於包涵輕傷,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造成的結果程度包括輕傷、重傷、死亡三種情況。可以說尋釁滋事本身不包含致人重傷、死亡的結果,或者說已超出其涵蓋範圍。再次從刑法理論方面來。行爲人實施了一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行爲,屬單一行爲,只成立一罪,不能實行數罪併罰。即使尋釁滋事涵蓋了致人重傷、死亡的結果,亦屬於想像競合犯,對於想像合犯應擇一重罪處罰。透過對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不包括輕傷)、故意殺人相比較,顯然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屬重罪。故亦應定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因爲隨意的毆打他時存在尋釁滋人這樣的一種行爲沒有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的話,就按照尋釁滋事罪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量刑的幅度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導致人員受到重傷死亡的將會按照其他的犯罪行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