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過結果會有錯誤嗎?
一、筆跡鑑定過結果會有錯誤嗎?
可能存在錯誤的,對於存在錯誤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筆跡鑑定,一般是對人透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鑑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並在筆跡中得到反映。透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檔案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檔案的真僞。鑑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鑑定要求,査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僞裝或由於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徵;對檢材和樣本中找出的特徵進行比較,找出符合點和差異點;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的形成原因綜合評斷;做出鑑定意見並製做鑑定書。
二、糾正司法鑑定錯誤,申請重新鑑定
在行政訴訟中,若當事人對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或者鑑定結論錯誤是,可申請重新鑑定,但必須具備如下法定事由:
1、鑑定主體不具備相應的鑑定資格。由於鑑定具有專門性、科學性,要求鑑定主體應具備相應的鑑定資格,否則極易導致鑑定結論錯誤無效。對此種情形下產生的鑑定結論,當事人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2、鑑定程序嚴重違法。在這裏,“鑑定程序嚴重違法”主要體現爲鑑定主體違反鑑定活動的基本程序規則或重大關鍵的程序步驟,且這種程序瑕疵會對鑑定結論的公正可信性產生影響。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即鑑定結論明顯違背客觀規律或與當事人提供的其它證據明顯不一致。
4、鑑定結論經過質證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的其它情形。如果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可要求鑑定人出庭接受詢問、並對鑑定結論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當事人的異議不成立時,鑑定結論可作爲定案證據使用;當事人的異議成立時,鑑定結論不可作爲證據使用。行政審判中,只要出現上述情形之一,在當事人提出申請的前提下,法院就應准許重新鑑定。
在司法實踐中,筆跡鑑定處理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處理,特別是根據訴訟案件的審理需要,而對相關簽名進行筆跡鑑定的,是需要提供合法的檢材和樣品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那麼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
達州的司法鑑定是怎樣辦理相關工作的?
在我國公民和公民之間發生矛盾了,經常會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處理,但由於辦理範圍有限有許多事得不到有效的處理。這是雙方就會上訴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調查取證時離不開一個重要程序就是司法鑑定。下面就達州的司法鑑定是怎樣辦理相關工作的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
司法鑑定的期限規定是什麼?
在法治社會中我們遇到任何的糾紛問題都要透過法律手段來進行解決,主要方式就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起訴之後法院會按照相關的法規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確保受害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那司法鑑定的期限規定是什麼?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一、司法...
-
聊城市司法鑑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總所周知,在諸多的刑事案件或民事訴訟案件中,不管是什麼官司,都需要證據作爲最關鍵的一環,那麼就需要司法鑑定這一客觀公正的手續,我們作爲當事人必須要全力配合這些工作,那麼聊城市司法鑑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呢?一、鑑定的受理(一)初審----由鑑定人負責——覈對委託...
-
司法鑑定可計入辦案期限嗎
一、司法鑑定可計入辦案期限嗎處理精神病司法鑑定外大部分的司法鑑定都計入辦案期限第一百二十二條(精神病鑑定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六機關實施規定,》第33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