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後起訴還會判刑嗎?
一、取保後起訴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項強制措施,並不意味着超過有期徒刑的刑罰就不會被判刑。在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判決之前,是否會坐牢將不得而知,取保候審的最高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起訴和坐牢是沒有必然關係的,起訴之後不一定會坐牢,然而坐牢是需要經過起訴環節的。公訴機關是檢察院,檢察院公訴之後不一定會判刑。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二、檢察院發起公訴要準備哪些材料?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訴書、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起訴書應當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訴書五份。證人名單應當包括在起訴前提供了證言的證人名單,證人名單應當列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通訊處。人民檢察院對於擬不出庭的證人,可以不說明不出庭的理由。證據目錄應當是起訴前收集的證據材料目錄。
關於被害人姓名、住址、通訊處,有無扣押、凍結在案的被告人的財物及存放地點,被告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種類、是否在案及羈押地點等問題,人民檢察院應當在起訴書中列明,不再單獨移送材料,其中對於涉及被害人隱私或者爲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而不宜在起訴書中列明被害人姓名、住址、通訊處的,單獨移送人民法院。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已經作爲主要證據移送複印件的,鑑定人、勘驗檢查筆錄製作人姓名已載明,不再另行移送。
綜上所述,在取保階段,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繼續對案件偵辦,經過審查符合條件的,檢察院會發起公訴,向法院提交公訴狀。被起訴後判刑的概率比較大,但是並不是絕對的,法院認定犯罪證據不足,或者事實不清的,可以退偵或者判決無罪。
-
取保候審了有判緩刑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
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具體包括: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傳訊的時候需要及時到案;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能離開居住的市、縣;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干擾證人作證;4、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時...
-
取保候審認罪認罰還能判刑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認罪認罰能否判刑,需視情況而定。1、取保候審簽了認罪認罰,符合條件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2、已經起訴的,在判刑時會相應的降低量刑標準。認罪認罰制度透過調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動認罪認罰積極性,使其獲得寬大處理,既能體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
-
判緩刑後是不是就當庭放了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如果是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判緩刑,一般都是當庭釋放的。如果是從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需要變更強制措施,還要回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