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刑事立案標準是什麼
1、組織、策劃、指揮聚衆鬥毆的首要分子,應予立案追訴。
2、積極參加聚衆鬥毆的,應予立案追訴。
所謂“組織”,是指有目的、有計劃地將分散的人員安排起來使之成爲一個特定的集團或羣體。具體到本罪,只有運用言語等煽動和糾集多人去鬥毆,並且負責組織的人數在3人以上,才能認定組織作用。
所謂“策劃”,是指爲實現特定目標而制定計劃方案、進行部署安排。具體到本罪,策劃作用是對聚衆鬥毆活動進行整體部署安排,制定具體的行動時間、地點、方案等。這種部署、計劃安排即使最終沒有完全被實行也不影響策劃者的策劃行爲性質的成立。
所謂“指揮”,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調度。具體到本罪,指揮作用主要是指發號施令,命令、分配人員參加鬥毆等。而且這種“指揮”也必須是全局性的,在鬥毆過程中具體的參與人員臨時性的分配打擊對象或教唆他人採取一種打擊方式等行爲,一般不認定爲“指揮”行爲。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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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耳膜穿孔
律師解析:根據傷情鑑定,確定耳膜穿孔的級別,若是輕傷,判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管制或者拘役;若是重傷就是三年到十年。如果只是單純性的耳膜穿孔,則只構成輕微傷,其行爲只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最多給予十天的拘留。打架致人受傷判刑如下:1、打架鬥毆後如何承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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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什麼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一)主體要件:主體爲一般主體;(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爲故意;(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四)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違反爆炸物相關的管理規定,搶劫爆炸物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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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要殺人,沒人管該咋辦
律師解析:1、如果犯人犯罪時處於精神病發病期間,不能控制自己的,則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精神病人在未發病期間殺人的,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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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並將人打傷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非法侵入住宅並將人打傷,致人輕微傷的,應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根據刑法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輕傷及其以上損害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