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故意傷害罪的,在哪些情形下會被加重處罰
一、犯故意傷害罪的,在哪些情形下會被加重處罰
有兩種加重情節:
1、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關於故意傷害罪的區分
1、與一般毆打的界限
一般毆打行爲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爲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爲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
2、與故意殺人罪的界限
就一般情況講,兩罪並不難區分,但在碰遇故意殺人未遂造成傷害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情況時,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區別在於行爲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爲故意內容。如果行爲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爲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如果行爲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爲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爲人的故意內容是傷害還是殺人,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實,從行爲人與被害人的關係,案件的起因、過程、結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強度、作案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行爲人作案前後的表現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3、與過失致人死亡的界限
在故意傷害致死的情況下,二者相近之處是:在客觀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在主觀上行爲人對死亡結果的發生往往都表現爲過失的心理態度。二罪根本區別在於,前罪具有傷害他人朝故意,其死亡結果是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後罪沒有犯罪的故意,是由於過失致人死亡。司法實踐中,依據案情查明行爲人有無犯罪故意,對劃清二罪的界限,至關重要。
4、強姦、搶劫過程中情節
一般作爲相應罪的加重情節,不再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5、與其他犯罪
刑法第234條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即行爲人在實施其他犯罪的過程中,傷害他人,刑法另有規定的,應按有關條文定罪量刑。如犯強姦、搶劫、放火等罪致人傷害的,應分別依照各相應條款定罪量刑,不依故意傷害罪論處。
對於故意傷害罪,一般是給予犯罪分子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但要是導致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的,則屬於加重處罰的情節,那起刑點就是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則可以對其判處死刑。這通常是結合具體的犯罪情節、造成的損害結果等作出判決的。
-
北京故意殺人罪判刑判幾年
律師解析: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最輕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量刑的期限將會被提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可能會被判處死刑。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行爲人應該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
-
聚衆傷人判刑如何判?
律師解析:聚衆打架鬥毆涉嫌聚衆鬥毆罪。聚衆鬥毆,致人重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
-
法律規定入室盜竊還該轉化爲其他犯罪嗎
律師解析:入室盜竊可能會轉化爲入室搶劫。入戶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爲人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可以認定爲入室搶劫。入室搶劫是罪犯利用各種方法侵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搶劫財物的犯罪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
-
綁架罪既遂處罰標準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1.綁架罪既遂的定罪處罰: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綁架罪,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