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搶劫綁架怎樣處罰的
一、持刀搶劫綁架怎樣處罰的
持刀搶劫帶綁架,涉嫌搶劫罪和綁架罪,數罪併罰。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持刀搶劫屬於搶劫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因此根據《刑法》規定量刑可能在10年以上,但如果這三個人有自首或者其他的法定以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則具體的量刑要根據事實由法院來判決,建議儘快聘請律師出面,儘早介入爲嫌疑人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爭取寬大處理。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綁架罪結果加重犯的特徵
客觀特徵
基本犯罪的危害行爲,可以說又是引起加重結果的行爲,研究結果加重犯的因果關係是研究基本犯罪行爲與加重結果間的因果關係,因此基本犯罪的行爲也是結果加重犯的客觀方面的危害行爲,自然具有重要的刑法理論意義。
主觀特徵
基本犯罪的主觀特徵所研究的問題是,除基本犯罪的罪過形式包括故意外,還應否包括過失。亦即結果加重犯的基本罪的罪過形式是否僅限於故意。
從理論上講,結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的罪過形式不應包括過失,亦即基本罪爲過失犯的結果加重犯不具有理論上的合理性,理由如下:
(1)基本罪爲過失的結果加重犯與重結果的結果犯沒有本質的區別。
(2)承認基本罪爲過失的結果加重犯,只有在承認對加重結果既無故意又無過失的偶然的結果加重犯的情況下才有理論意義。
(3)在實務上,承認基本罪爲過失的結果加重犯,極易擴大被告人負刑事責任的範圍,甚至將不是被告人行爲引起的結果――即與被告人的過失行爲無相當因果關係,僅有偶然聯繫的結果歸屬於被告人承擔。
在我國對這類案件的處罰時,如涉及冒充軍人、在國家的金融場所、搶劫軍用物資、在公共場所進行作案的,還將根據案件情節,對這類人員判處死刑,並沒收財產。維護我國的社會治安和公民的人身合法權益進行辦理。
-
刑事傷人判多久
律師解析:刑事傷人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爲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
-
累犯可適用假釋嗎
律師解析:累犯是不能假釋的。根據法律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根據刑法的規定,累犯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但並未規定累犯不能減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滿足...
-
哪些犯罪分子不能申請假釋
律師解析:犯罪分子不能申請假釋的如下: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假釋僅適用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罪犯,有期徒刑服刑滿二分之一,無期徒刑...
-
輕傷是否一定要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解答:依法處罰。律師解析: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2、過失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