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的過程中應該記錄嗎
司法鑑定律師解答3.3W
司法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應當載明主要的鑑定方法和過程,檢查、檢驗、檢測結果,以及儀器設備使用情況等。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字資料、音像資料等應當存入鑑定檔案。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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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與傳銷的區別
在我國由於翻譯上理解不同,出現了“傳銷”、“直銷”、“網絡營銷”、“單層直銷”、“多層直銷”等多種概念,造成對傳銷與直銷的混淆。直銷除傳銷經營方式外,還包括郵購、目錄購貨、電話行銷、電子購物、自動售貨、會員服務、訪問銷售、家庭聚會銷售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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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鑑定結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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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包括婚姻法嗎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調整對象僅限於婚姻關係,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係,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係。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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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身上錢沒了誰負責
首先應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確定資金的流向,查找責任人,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達不到刑事標準的,可以按過錯責任向過錯方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