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種情形可申請補充鑑定
何種情形可申請補充鑑定。第3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補充鑑定。一、發現新的相關鑑定資料,二、原鑑定項目有遺漏。第32條,補充鑑定可以由原司法鑑定人進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鑑定人進行補充司法鑑定文書是原司法鑑定文書的組成部分。第3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超越司法鑑定業務範圍,或者職業類別進行鑑定的。
二、送件的材料虛假或者事實的。
三、原鑑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鑑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四、原鑑定結論與其它證據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六、司法鑑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鑑定結論的,重新鑑定所提供的鑑定材料必須是與初次鑑定相同的鑑定材料,鑑定材料友誼的鑑定,不是重新鑑定。除第一項應由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重新鑑定外,其他各項重新鑑定可由原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重新鑑定,應當由原司法鑑定人以外的司法鑑定人進行。
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二條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鑑定程序是指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的方式、步驟以及相關規則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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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與傳銷的區別
在我國由於翻譯上理解不同,出現了“傳銷”、“直銷”、“網絡營銷”、“單層直銷”、“多層直銷”等多種概念,造成對傳銷與直銷的混淆。直銷除傳銷經營方式外,還包括郵購、目錄購貨、電話行銷、電子購物、自動售貨、會員服務、訪問銷售、家庭聚會銷售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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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鑑定結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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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包括婚姻法嗎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調整對象僅限於婚姻關係,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係,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係。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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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身上錢沒了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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