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罪立案的標準
使用僞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就達到標準,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第五條 使用僞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並透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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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86條規定: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挪用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二)造成國家和人民羣衆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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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立案標準
看涉嫌什麼犯罪。紀委立案的依據是《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覈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黨員和黨組織存在違紀事實,是紀委立案的前提條件;需要對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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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受賄罪的立案標準
個人受賄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賄行爲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行索取財物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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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監督撤案法律條文
《刑訴法》第110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