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逮捕了以後流程
逮捕以後的流程如下:
1、公安機關進行詢問;
犯罪事實證據確鑿,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
3、檢察院提起公訴;
4、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
5、公訴人和辯護律師進行舉證,申請證人出庭;
6、進行法庭辯論和最後陳述;
7、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
入室搶劫最多判幾年
1.入室搶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若存在其他法定加重處罰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
-
搶劫罪如何認定數額
搶劫罪的數額認定是,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
-
團伙盜竊罪30萬主犯從犯會怎麼判
團伙盜竊案件,主犯應當按照盜竊數額定罪量刑,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處罰。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職工被詐騙單位是否對被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詐騙屬於個人行爲,與單位無關,因此不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該職工在該單位有財產,可以退賠。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在我國《刑法》中,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