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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非法拘禁如何判

傳銷非法拘禁如何判
律師解析:如果是傳銷組織領導、組織者,則同時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拘禁罪,兩罪並罰,如何量刑根據犯罪情節確定;
如果只是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則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量刑標準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3、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量刑標準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3、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
的規定定罪處罰。
5、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6、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