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過了還可以勝訴嗎?
一、 訴訟時效過了還可以勝訴嗎?
訴訟時效過了是不可以勝訴的,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喪失的是透過訴訟程序獲得人民法院對其民事實體權利保護的權利,即勝訴的權利消滅,但仍然享有提起訴訟的起訴權。因爲權利人的權利並不因訴訟時效的屆滿而消失,因此,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仍然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法律將當事人的訴權分爲起訴權和勝訴權。起訴權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動民事訴訟程序的權利,是程序意義上的權利;勝訴權是保護實體權利的訴權,即起訴後能夠勝訴的權利。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起訴權,人民法院受理後可以審查是否存在訴訟時效完成的事實,以及是否存在訴訟時效延長的理由,然後再決定是否否定其勝訴權。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
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爲。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透過實施這些行爲,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爲是權利人透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爲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承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對於訴訟時效的認定,是法院受理和審理相關案件的基本,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於實際的案件事實後果來進行辦理,另一方面如果不符合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的,那麼是無法提出合法的訴訟請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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