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營利法人的控股出資人有哪些規定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
一、《民法典》營利法人的控股出資人有哪些規定?
第八十三條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的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十四條 營利法人的控股出資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法人的利益。利用關聯關係給法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什麼是營利法人
根據法人是否從事經營性活動並且是否將經營所得分配給其成員爲標準,將法人分爲營利性法人與非營利性法人。
營利性法人。以營利爲目的的法人稱爲營利性法人,即不僅從事營利性事業,而且還向其成員分配利益。
三、怎麼設立營利法人
(1)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
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設立營利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3)營利法人應當設權力機構。
權力機構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選舉或者更換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成員,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營利法人應當設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行使召集權力機構會議,決定法人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決定法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機構爲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擔任法定代表人;未設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規定的主要負責人爲其執行機構和法定代表人。
(4)營利法人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等監督機構的,監督機構依法行使檢查法人財務,監督執行機構成員、進階管理人員執行法人職務的行爲,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營利法人是指該法人組織有營利性活動,同時組織內的成員可以獲得利益,像我們平時所接觸到的公司就是營利性法人的一員。既然是營利性法人,就必然會有出資人,控股出資人是相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來說的。
-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因保護他人而受損怎麼賠償?
最新的民法典因爲其新增了許多與社會實況相詳解的規定而被衆人所關注,尤其是在發生了很多因幫助他人遭受損失卻得不到補償或者賠償的侵害事件後,對於很多見義勇爲或者幫助行爲遭到了道德和法律上的質疑。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保護他人而受損怎麼賠償?一、根據民...
-
自然人按照民法總則規定應當依法行使哪些權利?
民法典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應用非常廣泛。而今年新出臺的新民法典當中又增添了許多富有人性化的規定。民法典規定了我們進行民事活動基本原則和權利,那麼自然人按照民法典規定應當依法行使哪些權力呢,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自然人按照民法典規定應當依法行使...
-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農村承包的債務誰承擔?
一、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農村承包的債務誰承擔?隨着《民法典》頒佈,《民法總則》已廢止。由承包的人自行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是農村集體經濟...
-
民法總則中民事責任的法條都是怎麼規定的
每個成年人的民事責任在某種程度上跟社會責任都是相得益彰的,而且就算是未成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以後民事責任也只是有所限制的,當然,從廣義上來講民事責任是一種法律稱謂,透過民法典當中對民事責任的詳細規定,來保障民事權利可以被民事責任所制約和保護。那麼,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