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怎麼寫起訴狀?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包括註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如果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寫明該法人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果原告有委託代理人(律師或其他委託人)參加訴訟,還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與被代理人的關係。
(2)訴訟請求事項。
也就是說要寫明訴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具體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擔某種民事責任,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變更或部分撤銷行政機關的某種行政行爲等。
(3)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在訴訟狀中必需要嚴謹、詳細地敘述清楚訴訟事件存在的事實和發生爭議糾紛的主要焦點,以及這些事實糾紛中支援自己訴訟的法律、法規條款依據。例如,目前商品房買賣糾紛主要集中在發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標註與實測面積出入過大、建築質量及裝修標準與合同註明的不相符合等幾個問題上。如果是因爲這幾點而向售房方提出訴訟索賠,填寫訴狀時就要將合同簽訂時間、地點、合同中相關條款約定的內容以及被告方在何處違約的事由寫清,並且標註被告違約事實違犯了哪一項法律規定。
(4)提出訴訟的證據和證據來源。
法院受理訴訟案件必須要依據充足的實事依法進行判決,這就要求原告提出訴訟請求時,必須儘可能地提供證明自己享有法院賦予的權益,對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據材料。比如屬於商品房交易糾紛的,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據就要包括:房屋買賣協議(合同)、房屋權屬證明、房款給付情況等方面的證明,以及對方未兌付約定事項的證據材料。
租賃合同糾紛如果走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那麼就需要先寫一份起訴狀,在寫時就需要把起訴的請求,以及還有事實與理由註明清楚,同時還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明材料,只有證據齊全,纔會有勝訴的機會,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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