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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恐嚇一次能立案嗎?

一、電話恐嚇一次能立案嗎?

電話恐嚇一次能立案嗎?

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能否立案要根據情節而定,一般的恐嚇行爲,只有一次的,情節很輕的,沒有造成什麼後果的,不會立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遭到別人的恐嚇時,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

第一,威脅我的人是誰?

尤其是匿名威脅,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誰了,基於說話口氣、筆跡、威脅內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證據,極可能做出準確猜測。

第二,對方爲什麼要恐嚇我?

搞清了誰在恐嚇我,這個問題也就有思路了。

第三,對方是否會真正實施恐嚇中的行爲。

這個問題有點難回答,這既取決於恐嚇方平時的所作所爲和性格氣質,也取決於我是否在哪裏真的給他造成深仇大恨了,還取決於對方說恐嚇我時的具體情景,比如他喝酒沒,是否受到他人慫恿,或者對方(或者他家裏)是否遭到某些重大變故。

三、作出恐嚇行爲的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情節嚴重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若是在日常生活中,接到他人的恐嚇的,可以在拿電話錄音等資訊,到公安機關舉報,一般來說,只要證據充足,並且自己的生活確實收到了很大的影響的,司法機關會立案進行偵查,但是對於指收到一次恐嚇的情形,不會被立案。

標籤:電話 恐嚇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