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二審獨任審理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二審獨任審理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二審不會獨任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審理方式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爲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二、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獨任審理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獨立審理和庭審程序
簡單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三、民事訴訟二審結果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二審裁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四、民事訴訟二審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綜上所述,在當事人提出上訴後,二審一定是由合議庭審理的,另外,一審過程中發現不適合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話,可以轉成普通程序,如果轉成普通程序,大多數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糾紛都是合議庭審理。
-
刑事案件死亡賠償金另行起訴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刑事案件死亡賠償金另行起訴需要滿足什麼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
-
上訴後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上訴後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①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②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③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
-
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流程有哪些
一、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流程有哪些是可以成功在網上辦理再審立案的。1.最高院再審立案諮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2.立案方式:1可郵寄立案,2網上立案,3可現場立案。3.郵寄立案:由於海南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透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
-
民事證據造假要承擔什麼後果?
一、民事證據造假要承擔什麼後果?民事訴訟提供虛假證據的處罰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明確規定,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是妨礙司法的行爲,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