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後多長時間可以開庭?
一、立案後多長時間可以開庭?
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1、簡易程序審理的(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後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
2、普通程序審理的(案情較爲複雜,爭議較大或者案件爭議標的較大、案件影響較廣的)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15日答辯期可以覆蓋),舉證期滿後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案情特別複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6個月,在不能審結的,再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6個月,期內必須審結。
二、關於法院審理案件開庭時間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檢察院發現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糾正意見。
第二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一十五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二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與《最高法院解釋》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3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進階人民法院批准。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延長審理期限,應當直接報請進階人民法院批准,同時報中級人民法院備案。
綜合上面所說的,立案對於偵查的期限還有開庭的時間都是有限制的,但對於標準是沒有統一的,案件越複雜的所要用的時間肯定就會越多,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保障案件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之內處理好。
-
民事審判發現刑事怎麼辦?
一、民事審判發現刑事怎麼辦?1、這個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能一概而論。2、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如果當事人沒有控訴被告,還是按照民事案件審理民事請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並提出訴訟請求,可以將案件移送刑事庭審理。3、如果是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
-
辦案管理一般程序是什麼?
一、程序內容一個案件在審理、執行過程中,一般應經過立案、繳費、送達、審判、執行、結案等程序。爲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人民法院辦案工作實行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審監分立、立執分立的原則。二、庭前工作1、立案人民法院的立案主要是對刑事一審自訴案...
-
法院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和條件是什麼?
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所謂的情況緊急,主要是指下列情況: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需要立即制止某...
-
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幾天開庭
一、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幾天開庭?調解不成需要多久開庭,法律沒有規定,但法律對整個訴訟過程規定了相應的時限。在民事訴訟中,適用簡易程序的,審限爲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的審限爲六個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