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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民事賠償最高能賠多少錢?

誹謗罪民事賠償最高能賠多少錢?

一、誹謗罪民事賠償最高能賠多少錢?

法律沒有做出規定。由於誹謗是關於精神損害方面的具體賠償標準,因此是並沒有做出一個實際的規定的,因此實踐中在對誹謗罪進行精神損害方面的賠償時,往往是參考一定的賠償原則,同時還要結合一些實際的因素然後才能確定。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實踐中,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5000元。

二、誹謗罪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帶爲告訴的人,對於已經立案的,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訴或裁定駁回起訴。但當自訴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而再次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屬於誹謗行爲,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協商不成,可以及時蒐集證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對方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

向法院提起誹謗罪的刑事自訴,當事人也是需要提供一份書面的文書,即刑事自訴狀,然後法院在審查之後纔會決定是否立案受理。

所以如果是當事人觸犯了犯罪,那麼除了要承擔刑事責任之外,還有可能需要對別人進行民事方面的精神損失賠償。但精神損失賠償通常在實踐中是不會少於5000元的,只是最高能賠償到多少元是沒有規定的,這個只能夠看當事人的具體行爲,還有給別人造成的實際損失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