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名譽毀謗

誹謗罪起訴時效多長時間?

一、誹謗罪起訴時效多長時間?

誹謗罪起訴時效多長時間?

誹謗罪起訴時效爲兩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於名譽權處於繼續狀態,那麼即可使用訴訟時效中斷,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爲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

二、誹謗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是什麼?

二者都是針對特定對象,採用捏造事實的手段實施的。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不同之處在於:

(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爲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4)追究方式不同。誣告陷害罪是公訴案件,誹謗罪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影響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是公訴案件外,一般均爲自訴案件。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誹謗罪的具體起訴情況,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應當嚴格基於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涉及訴訟的具體事項,必須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纔可以進行辦理,超出了訴訟時效的是司法機關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