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高空墜物誰管?
一、法律規定高空墜物誰管?
法律規定高空墜物可以由公安機關處理,高空墜物一般是歸公安部門處理的。落下高空墜物的管轄是如果造成了傷害是歸公安機關受理。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不需要報警,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負責事由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相較於被害人來說,可能加害人與實際加害人同住一棟建築物內,對於建築物的情況較爲了解,具有地理優勢和人脈優勢,可以透過多種途徑找出實際加害人來免除自己的責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於侵權行爲發生時根本不可能在建築物內或傷人物品不可能歸屬自己從而在時間上或客觀方面免責。
第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因此,在發生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時,由於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墜落,即便查明瞭墜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擔責。
高空墜物的處理要根據實際的危害後果來進行認定,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如果是涉及到故意進行高空墜物的,是需要追究有關刑事責任和後果的,不管哪種責任都是需要由司法機關來進行審查的。
-
高空墜物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
-
停放受損高空墜物找誰索賠
律師解析:停放高空墜物受損優先找致害方索賠,如果致害方不願意賠的,寫索賠權益轉讓書給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賠,保險公司後期會向致害方代位追償。另一種情況是找不到致害方的,根據情況可能會協商70%賠付。但是自然災害導致的高空墜物全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
-
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高空墜物所導致的危害是比較大的,因爲由於重力的原因,高空掉落下來的物品,很有可能將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受到一定的傷害,因此它是需要有一定的責任確定原則,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一、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
-
高空墜物找不到肇事者怎麼辦?
高空墜物找不到肇事者怎麼辦?高空墜物致人重傷,不能確定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比如根據現有證據可以確認是某一座建築十樓到二十樓懸掛物脫落導致傷害,那麼建築中十樓到二十樓的住戶除非可以證明自己不是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