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案件缺乏證據怎麼辦?
一、高空墜物案件缺乏證據怎麼辦?
高空墜物案件缺乏證據可以要求補充證據或者是在確實沒有證據的情況之下,是沒有辦法作出有罪判決或者是要求承擔責任。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所以說,高空墜物,使用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在當代的社會,目前我們國家對於高空墜物相關的法律規定是非常的明確的,通常狀況之下,如果從較高的地方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若正在施工的單位出現高空墜物事件,應由施工單位和建築單位負責。若建築物已經施工完成,爲所有人所擁有,高空墜物事件發生後但找不到明確的侵權人的,則採取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所有人、承擔
高空墜物在生活中也是有發生的,一般受害人對於責任的認定都很迷茫,因爲大家都認爲不是自己實施的行爲,法律這對這樣的情況也作出了規定,墜物砸到汽車的,應該有墜落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是管理人來承擔責任,責任承擔之後,有其他責任人的可以追償。
二、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怎樣的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爲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對於高空墜物是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比如說如果是故意的存在高空墜物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需要承擔相對應的刑事或者是民事責任,否則的話也是需要承擔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的,這必須是有充足的證據予以證明和責任,是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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