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否複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能複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作爲一種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具有可訴性。
又根據《關於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可訴。
-
交通事故交警隊需要保單麼
律師解析: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隊需要讓車輛一方提供保險單。原因在於:證明涉事車輛已經購買強制性,不違法;給事故處理提供有效保障。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傷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
停車開門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停車開門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停車的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規定,存在過錯行爲,應當承擔責任,根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
-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賠償比例算多少
律師解析: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超過保險賠償額的,機動車承擔百分之百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
-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
律師解析:在實踐中,由於第三者的原因而導致的交通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國法律規定在處理三方以上當事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時,應當根據當時的情況以及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