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察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六條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後,已經按照前款規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一條重新確定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當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除應當載明本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註明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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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銜接的規定
1、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廢止時間應當是2017年3月23日。理由如下:第一,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屬於國家標準範圍,根據國家授權,國家質檢總局擁有公佈國家標準的這一權限,該標準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檔案。第二,2002年《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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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評定要準備什麼材料呢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要準備下列材料:1.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2.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_片及診斷報告。3.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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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醫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法醫鑑定一般需要3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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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屍檢的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鑑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託。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