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涉外專長 > 外商投資

外商投資法解讀

外商投資法解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發展經濟,也相繼開展與其他國家開放合作、互利共贏的空間。我國先後頒佈實施了針對外資的“外資三法”,即《中外盒子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三部法律的頒佈實施對我國利用外資擴張國民經濟作出了重大的貢獻,並且對引進外資和規範外商投資也發揮了重要的規範保障的作用。

外商投資法解讀

一、國家明確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准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准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

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這一管理制度體現了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根本性的變革,並且負面清單也將簡化外商在清單外領域投資的審批流程,給外商營造了開放、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經營環境。

二、明確國家支援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第十六條規定,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透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這兩條法律體現了我國對外商投資一視同仁的態度,並且給予公平競爭的權利,對國內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對待。

三、保護知識產權

《外商投資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知識產權的保護是國內人企業重點關注的問題,因此實施這一規定嚴厲打擊網絡盜版侵權行爲和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爲。

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

《外商投資法》中提出,國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爲外國投資這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投資項目資訊等方面的諮詢和服務。這一體系能夠有效的推動正常轉變只能,建立政府和企業的溝通機制,能夠是政府主動給企業提供更多的服務和支援,促進外商投資,擴大對外開放。

五、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

根據《外商投資法》規定,國家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外商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透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資訊。針對沒有按照要求報送資訊的,還會作出相應的懲罰規定。

標籤:解讀 外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