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能重新認定嗎
工傷認定律師解答3.18W
律師解析:單位職工在工作期間因工作任務負傷,很多人都會選擇進行工傷認定,進行工傷認定之後,根據相關規定和政策就進行工傷認定賠償,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當事人認爲工傷認定程序是違反的,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是可以申請重新進行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工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初次鑑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應當客觀、公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參加鑑定的專家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應當客觀、公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參加鑑定的專家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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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哪些二次拆鋼板不算工傷
律師解析:二次拆鋼板已經不再符合被鑑定爲工傷的條件。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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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工傷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資料就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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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位出的工傷如何申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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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逃逸怎麼認定工傷
交通事故發生後對方逃逸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的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